融创财经

单位购买了饮用水,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?

单位购买了饮用水,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?

之前有朋友咨询我单位购买了饮用水,是否需要根据发票缴纳印花税?发票是否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?

答:所谓合同应当注明双方的名称、价格以及权利义务等,如果没有,则不应当视为合同。

对此回答,有人大大的鄙视,认为没有出处。

那么追根究底,什么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?

《印花税暂行条例》中应纳税凭证包括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,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明确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,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、契约、合约、单据、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。并且通过相关文件对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,比如货物运输单、仓储保管单明确需要缴纳印花税。但现实中哪些单据应缴纳印花税?征纳双方存在很大的争议,比如商超的小票、送货单、提货单等。

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、信件、电报、电传、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以电子数据交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,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;(二)标的;(三)数量;(四)质量;(五)价款或者报酬;(六)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;(七)违约责任;(八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可以认为送货单、提货单、商超的小票不属于书面合同。

时代总是在进步,即将执行的《印花税法》中没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的规定,仅从印花税法的规定来看,不应再包含合同性质的凭证。对于上面提到的单据是否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的书面合同,纳税人应按民法典、印花税等法律及印花税的相关文件规定,由企业自行判断。但也有人认为,在现有印花税相关文件依然有效以及税制平移的情形下,应税凭证合同似乎仍应包含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,需要后续文件予以明确,减少争议。

写在最后的结论,本编认为印花税法既然已经颁布,按照依法征税的原则,无需再纠结,参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判断即可。

原标题:那些你没有注意到的《印花税法》角落~

来源:正和税参     作者:李进 

2014年7月的解答桶装饮用水应按照6%还是17%的税率征收增值税?

基本案情

桶装饮用水应按照6%还是17%的税率征收增值税?

案例分析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》(国税函【2008】953号)、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字【1994】第014号)的规定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%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
桶装饮用水不属于自来水,应按照17%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。

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创新高 占全球比重继续提升

全年实际使用外资近1万亿元,同比增长6.2%,占全球比重继续提升……商务部20日发布的2020年我国利用外资成绩单显示:去年实现引资总量、增长幅度、全球占比“三提升”。

2020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53万件 商标注册576.1万件

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的2020年主要数据显示,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指标符合预期,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。我国发明专利授权53万件。截至2020年底,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221.3万件。

四川省1至8月工业经济持续回升

2020年1-8月,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.7%,较1-7月提高0.1个百分点,高于全国2.3个百分点,工业经济持续回升、稳中向好,继续居全国十大经济省前列

成都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政策
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“互联网+先进制造业”发展工业互联网和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,落实省委省政府《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精神,加快制造业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进程,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,制定本政策。

图表:2.3%!2020年中国经济逆势增长

2020年中国经济逆势增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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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购买了饮用水,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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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有朋友咨询我单位购买了饮用水,是否需要根据发票缴纳印花税?发票是否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?

答:所谓合同应当注明双方的名称、价格以及权利义务等,如果没有,则不应当视为合同。

对此回答,有人大大的鄙视,认为没有出处。

那么追根究底,什么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?

《印花税暂行条例》中应纳税凭证包括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,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明确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,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、契约、合约、单据、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。并且通过相关文件对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,比如货物运输单、仓储保管单明确需要缴纳印花税。但现实中哪些单据应缴纳印花税?征纳双方存在很大的争议,比如商超的小票、送货单、提货单等。

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、信件、电报、电传、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以电子数据交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,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;(二)标的;(三)数量;(四)质量;(五)价款或者报酬;(六)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;(七)违约责任;(八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可以认为送货单、提货单、商超的小票不属于书面合同。

时代总是在进步,即将执行的《印花税法》中没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的规定,仅从印花税法的规定来看,不应再包含合同性质的凭证。对于上面提到的单据是否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的书面合同,纳税人应按民法典、印花税等法律及印花税的相关文件规定,由企业自行判断。但也有人认为,在现有印花税相关文件依然有效以及税制平移的情形下,应税凭证合同似乎仍应包含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,需要后续文件予以明确,减少争议。

写在最后的结论,本编认为印花税法既然已经颁布,按照依法征税的原则,无需再纠结,参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判断即可。

原标题:那些你没有注意到的《印花税法》角落~

来源:正和税参     作者:李进 

2014年7月的解答桶装饮用水应按照6%还是17%的税率征收增值税?

基本案情

桶装饮用水应按照6%还是17%的税率征收增值税?

案例分析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》(国税函【2008】953号)、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字【1994】第014号)的规定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%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
桶装饮用水不属于自来水,应按照17%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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